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报考条件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329 发布日期:2022-12-23 10:09:45

中北大学研究生院是在中北大学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工作、学科建设和学位授予等项工作的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那么中北大学研究生院(https://grs.nuc.edu.cn)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试录取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门类和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山西为一区省。

(二)中北大学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中北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内容、方式等以中北大学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中北大学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三)我校接受推免研究生,具体办法见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也可以直接与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相关事宜。

三、考试考场规则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要按照《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的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请考生放置在考点指定的“考生物品放置处”。

2、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随身带入考场的按作弊论处。

3、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

4、考生要认真核对考试材料(科目名称、试题页码、答题卡张数等);统考科目答题卡请考生认真填涂核对个人信息。

5、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指定位置认真准确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区域作答;凡漏填(涂)、错填(涂)考生信息以及未在规定区域内答题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核对考试时间无误,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7、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按照招生单位要求需要自带的考试用具在当科考试入场时须主动交监考员检查,监考员确认后方可带入,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在《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相对应的座位号位置签字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教室楼道逗留或者交谈。考生交卷出场后,须到考点指定场所等待,本场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骑缝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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